2007年2月26日 星期一

媽媽家書第20封<2007年2月27日>

孩子的媽:



我們來到一個熟悉的十字路口。向右走,是妳和兒子強烈要求的、直接回家的高速公路。向左走,是我從沒去過、一定會挨妳們罵的羊腸小徑。






我,選擇向左走,離開彰化娘家、回中壢老家之前,「順便」去台中新社的「薰衣草森林」。






從地圖上找了一條看起來最近的路,實際上卻花了兩個半小時的車程。






半途經過「櫻花林」、「菩提蘭若」,還經過了相似度60%(五個字裏有三個字一樣)的「薰衣草花園」。這些地方其實也不錯,再加上車程遠超出預期,讓我真想改變主意~隨便找一家就進去了!






還好,第一面「薰衣草森林」的紫色路標及時出現,「還有10公里!」,我才有安撫妻兒的藉口。




只是,這山路的十公里,也走了好久,最後連兒子都加入抗議的行列。連我都動搖了信心~萬一,趕到現場才發現客滿沒停車位?萬一,日落天黑看不到薰衣草?



就在我內心浮現許多「萬一」的時候,下午五點整,抵達「薰衣草森林」的門口,路邊也剛好有停車位,最棒的是~雖然沒有太陽,至少天還沒暗。






進入紫色夢幻、香氛浪漫的「薰衣草森林」,真是沒讓我們失望!一直為了來不及回家看卡通而生氣的兒子,在吃到玫瑰冰淇淋後,也眉開眼笑了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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